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一名女子发视频实名举报丈夫家暴自己。 视频中,该女子手持身份证,鼻子和嘴唇处有血迹,证件显示女子姓谢,今年33岁。谢女士称,她住在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蔡家庙社区,与丈夫文某某育有一女,女儿今年3岁。 图/受访者提供 9月10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当事人谢女士,对方称,她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被家暴照片拍摄于去年。谢女士介绍,她本人开有一家小吃店,其丈夫没有工作,每次都因家庭琐事与她发生矛盾。自从生小孩到现在的三年时间里,她已多次遭丈夫家暴,其中一次她头部太阳穴被丈夫用硬物打出一个洞,她被迫还了手。谢女士说,她最近一次遭丈夫殴打发生在9月4日,当天也是因家庭琐事引起,被打后,她身上留有一点轻微的瘀伤。“丈夫脾气暴躁,急眼了就会动手打人。” 图/受访者提供 被打后的第二天,谢女士发布了遭受家暴的视频,视频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当地社区、妇联以及派出所工作人员先后上门与谢女士交谈,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妇联提出先帮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说如果再发生了被打的情况,对方会被行政拘留,对我人身安全有个保障。现在丈夫一点都不配合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不接电话。” 为此,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谢女士的丈夫,对方始终未能接听电话。 谢女士称,因家庭矛盾不断,她于2023年起诉过离婚,但因诸多因素未能成功。现在,谢女士决定重新起诉离婚。“我的诉求就是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谢女士希望相关单位能帮她出具一份家暴劝解告诫书的证明,这样她申请离婚成功的概率就会更大。 图/受访人提供 9月10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分局红阳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关于谢女士反映的家暴问题,他们正在调查了解,如果谢女士想申请开具家暴劝解告诫书等相关证明,其本人可以前往派出所咨询具体事宜。 记者也联系了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蔡家庙社区居委会,对方称,关于谢女士反映的家暴问题她们已经获悉,当记者问及是否在帮谢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该居委会负责妇联工作的郭女士称,已介入处理此事,由于涉及谢女士个人隐私,不方便透露相关情况。 据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由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首次确立,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而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对此,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渤称,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是基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如多次被家暴报警记录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都是很好的依据。“连续分居两年也是视为感情破裂了,一方若有吸毒、嫖赌、出轨等情况,都可以作为离婚时的证据。” 来源:经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