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周代作为典型的“封建制度”,并秦汉之后发生“封建制度”崩解的史实,在当时的学者中也获得了相当多的认同。但对这一史实的认同并不意味着对后世社会“封建性”存在的彻底否定。如杨开道认为:“周朝是中国封建制度盛行的时代,周礼似乎是王畿里面的法制。”⑤其后,商鞅变法,“在上面废了封建,立了郡县;在下面废了井田,立了阡陌”⑥。但是,“封建制度的崩坏”并未必然地决定着“封建”社会存在的彻底消散,因为“周制”的文化层面影响弥久而深远。许多学者并不认为秦汉以后形成的所谓“反封建”的“中央集权”对民众的基层社会生活有足够的控制。在后来的“社会史论战”中,薛暮桥也已注意到偏于“政制”的封建论说:“目下最流行的一种误解,是把政治组织上的分权和等级制度当做封建社会的特征。”⑦他认为,这种认识不足以真正把握“封建社会”的特征。杨开道论证,秦汉以后各式乡村自治制度如“乡三老”等,尽管具体规制不甚清晰,但“封建”礼教精神却彰明较著:“同三老相仿佛的德化领袖是孝弟,农业领袖是力田。”宋代以来,“自国家以至家庭,无一处不表现他的礼教主张”。这种适时变易而其基本精神却代代相因的“乡里制度”,始终秉持的原教旨意是:“为吾民者,父义,能正其家;兄友,能养其弟;弟恭,能敬其兄;子孝,能事父母;夫妇有恩,男女有别;子弟有学,乡间有礼;贫穷患难,亲戚相救;婚姻死丧,邻保相助……”①而这恰是典型“封建时代”形成的“周礼”的“德化主义”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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