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2010年之前电影剧情介绍:我刚才提到的不快乐的两个根源,根本不能包括我们大部分的不快乐体验。但是对其他那些体验而言,我们可以合理地断定,它们的存在与快乐原则的支配地位并不矛盾。我们所体验到的大部分不快乐是知觉的不快乐。它或许是对未满足的本能所引起的压力的知觉;也可能是对外部事物的知觉,这些事物要么本身是痛苦的,要么在心理结构中激起不快乐的期待——就是说,被心理结构作为一种“危险”来识别。对这些本能要求的反应和对这些危险的威胁的反应,是构成心理结构的恰当活动的一种反应,这样就能以正确的方式受快乐原则的指导,或者受对快乐原则有所改动的现实原则的指导。这样就没有必要对快乐原则做出任何广泛的限制。但是,对外部危险的心理反应进行研究,恰好可以为我们目前讨论的问题提供新的材料和提出新的问题。(第二章)第2章 超越快乐原则(2)有一种状况早已被人们所知晓和描述过,这是在严重的机械性震荡、铁路灾难以及其他危及生命的事故之后发生的状况,人们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创伤性神经症”(traumatic neurosis)。刚刚结束的那场可怕战争导致了这种疾病的大量产生,但是,它至少使人们不再倾向于把心理紊乱的原因归咎于由于机械力量的作用而导致神经系统的器质性损伤。创伤性神经症的症状表现在,它的大量的类似的运动症状方面很接近癔症的症状,但往往被其主体失调的非常明显的特征所掩盖(在这一方面,它很像疑症或抑郁症),并且表现为心理功能的更全面的普遍衰弱和心理功能障碍。无论是战争神经症(war neurosis)还是和平情况下的创伤性神经症,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做出全面的解释。对战争神经症来说,有些情况已经弄清,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混乱,是由这个事实引起的,即使没有很大机械力的参与,有时也会产生同类疾病。在普通的创伤性神经症中,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可作为进一步反思的线索:第一,主要的因素似乎在于受惊吓时的受惊情况;第二,受伤的同时一般要预防神经症的发生。惊恐(fright)、恐惧(fear)和焦虑(anxiety)被不正确地用做同义的表达方式:在它们和危险的关系中,它们实际上可能有十分明显的差别。焦虑是表示在预期到有危险而对它无防备时的一种特殊状态,即使对这种危险是什么还不知道;恐惧就需要有一个使人害怕的固定的对象;惊恐是当人们遇到一种危险而对它毫无防备时所处的那种状态的名字;它强调的是受惊的因素。在我看来,焦虑不会产生创伤性神经症;在焦虑中有一种成分在保护主体防备惊吓,因而也在防备惊吓性神经症,我们以后还将探讨这个问题[第31页以下]。相关影视:印度2010年之前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