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见本书第4章第6节。
[8] 见斯宾塞《伦理学的材料》,第11章起;包尔生《伦理学体系》,第2编第6章。
[9] 威廉斯:《进化论伦理学评论》,第2部分,第5、6章。
[10] 包尔生:《伦理学》,第385页。见巴特勒主教的《讲道录》,讲道一、讲道三的末尾和讲道五的开始。
[11] 见昆布兰和沙甫慈伯利的体系,第7章第9、10节。
[12] 《伦理学体系》,第383页。
[13] 见本书第7章第7节。昆布兰反对这个观点。见本书第7章第9节。
[14] 《蜜蜂寓言,或私恶即公利(Falbe of the Bees;Or Private Vices Public Benefits)》,1714年,为反对沙甫慈伯利的体系而作。
[15] 霍尔肯伯格(Falckenberg):《现代哲学史》(History of Modern Philosophy),阿姆斯特朗译,第202、203页。
[16] 见他的《沉思录,或道德格言与警句》,1665年。